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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破获首例微信网络非法经营卷烟案
作者:佚名 日期:2015年10月19日 来源:互联网 浏览:

央广网黄山9月29日消息(记者刘军 通讯员王立武)日前,黄山市屯溪区法院经公开审理,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犯罪嫌疑人广东籍林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至此,黄山市烟草专卖局屯溪分局首例微信网络非法经营卷烟国标网络案件成功告破,案值达103万元,涉案7人全部获刑,其中3人实刑,4人缓刑。

去年3月,屯溪分局接到公安部门线索通报,当地有人通过手机微信等网络方式非法销售卷烟。屯溪分局当即联合公安、邮路监管等部门组成的专案组,进一步展开侦查。由于犯罪嫌疑人采取微信和QQ联络、电商销售、网络支付、快递运输等方式,作案手段隐蔽,且涉案地域广、品种多、下线杂,调查取证极其困难。

专案组通过顺藤摸瓜,查上线、挖下线,线上调查与线下取证结合,历时一年半时间,北上黑龙江、南下广东,辗转10余个省份,行程数万公里,调查取证近千人次,陆续抓获本地及上海、浙江、广东等7名犯罪嫌疑人。

2014年春节刚过,市烟草专卖局屯溪分局接公安机关的案件线索通报,有人通过手机微信等网络方式发布销售卷烟的广告。

经查,用户名为“A灰灰”的微信个性签名为“大前门,牡丹….外烟、出口烟代理、可淘宝交易、送货、保真”,并且在其微信相册内发现多张牡丹、阿里山、中国红、万宝路等卷烟图片,并注明提供本地交易及淘宝交易。

接到信息后,市烟草专卖局屯溪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稽查人员开展了3个多月的摸底调查,确认该微信使用人为方某,现居住于中心城区某小区。经过前期缜密侦查,该分局摸清了犯罪嫌疑人方某收货、发货的活动轨迹,基本掌握了其活动规律和卷烟的进货渠道。同时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在物流和快递公司数以十万计的快递单据当中查找方某的快递单据,经过连续一周不分昼夜的工作查找出涉及方某的快递单据百余份,确认方某的多次违法事实已经涉嫌非法经营罪。

至此,该分局认为时机成熟,及时启动了案件处置应急预案。6月3日,屯溪分局正式立案,当日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组织召开政法、烟草联席会分析案情,将该案定性为6.3”利用网络微信非法经营卷烟案件,并联合黄山市公安局屯溪分局牵头成立由烟草、网安、治安、邮路安全等多部门、警种参与的联合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

鉴于嫌疑人通过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卖烟信息来吸引买家。联系交易后,嫌疑人通过快递给买家邮寄,买家则通过微信、支付宝来支付货款。全程双方都不见面,通过手机、微信、QQ等联系,不涉及现金交易,具有相当高的隐蔽性。为此,专案小组决定从网上网下对其进行全方位的调查取证,一是通过对其个人微信,淘宝等网络工具进行调查,二是安排人员在其住所周围进行密切监视。

专案组先后七次赶赴浙江杭州支付宝中心,调取相关涉案人员支付宝数据信息。从支付宝调取的资金流水账和人员关系,初步形成了上、下线销售网络图。

与此同时,在调查中办案人员发现,嫌疑人具有相当强的反侦察意识,每次都将放有卷烟的包裹包装严实之后寄出,并立刻离开现场,这对案件的侦查取证上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但是,办案人员并未放弃,一方面按照快递上班的规律进行蹲守取证,为了能取得到关键证据,办案人员时常在烈日下一守就是几个小时;另一方面,通过对其微信号进行信息研判,发现嫌疑人经常与一微信名为“上海老周”的人来往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