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大众日报
黄河宁,天下平。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2022年10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并将于2023年4月1日起实施。2023年1月16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东平湖管理局及所辖东平黄河河务局胜诉与东平县某公司的行政诉讼案,成为《黄河保护法》颁布以来山东黄河首个宣判的行政诉讼案。
保护黄河,功在当下、利在千秋。东平湖管理局将以《黄河保护法》宣贯实施为契机,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加大以案释法宣传力度,维护良好的河湖水事秩序,用法治力量保护好母亲河。(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曹儒峰 通讯员 宋昌 刘性泉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