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黎,女,中共党员,法学本科,中国政法大学在读法律硕士,山东省平邑县人,1997年考取律师资格,曾任平邑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现为山东百正律师事务所律师、临沂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1998年平邑县“148”指挥中心暨平邑县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之初,徐黎同志即成为中心援助律师。二十一年来,她一直默默耕耘在法律援助工作岗位上,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咨询、宣传、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等工作,先后办理或协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000余起,平均每天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几十起。她二十一年如一日,积极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为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被省厅授予个人二等功、被评为临沂市十佳女律师、优秀律师、首届临沂市最美法律援助律师、临沂市沂蒙和谐使者、临沂市维护职工权益优秀律师、临沂市三八红旗手、临沂市司法系统行风建设先进个人、临沂市平安建设先进个人、临沂市律师行业公益奖、新时代沂蒙红嫂精神传承者、临沂市优秀妇女维权先进个人。多次被市、县评为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先进个人、司法系统先进工作者。
徐黎认为,做为一名律师,不仅要有较高的法律知识水平,还要有对群众深厚的感情。正是凭着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热爱和对群众的深厚情谊,凭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她将全身心的投入到律师执业中。